久在老人的衣服上拭凈了剑上的血迹,还剑入鞘。荒郊野地裏,连现场也不必清理了。他的佩剑就是最最寻常,最没特点的剑,剑刃不宽不窄不厚不薄;他的剑招也是不露锋芒,只求致敌死地,没有半分花梢。旁人从这现场是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的,不必过分担心。现在要处理的,只有自己身上这套夜行衣而已。
他追上一匹马,在鞍袋裏掏了掏,果然有随身的便服。他换了衣服,把夜行衣塞进鞍袋,翻身上马,提缰前行。距此十多裏外是昀州城,徐徐行去,大概正可赶上开城门的时辰。
这次的任务说来繁琐,结束得却很轻松顺利。久骑在马上不禁又开始琢磨。据说他的功夫是出类拔萃的,所以在一众杀手当中是相当受重用的。但他又时常怀疑这一点。他的功夫并不是总管教的,而是颍王宁钊亲传。宁钊自幼习武,但毕竟是天潢贵胄,与刀头上舔血的杀手侍卫全然不同,而自己又由他传授,其中不知又打了多少折扣。尽管执行任务的时候从没出过娄子,但自己接到的任务真的跟旁人是完全一样的吗,还是总把容易做的派给自己呢?可话说回来,除了执行任务,自己在平日裏跟外人动手并没吃过大亏,往往占尽上风,这总不能说是外人个个故意让着自己,再者,宁钊对自己的情分到底是实有其事,还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呢?
这夜月色不明,但夜风却凉,他的头脑似乎被吹得比以往冷静些,受情绪的左右就少些。他的手指缓缓摩挲着粗糙的马缰,渐渐确信,这就是自己的一厢情愿。
对于久来说,宁钊是开天辟地一般的独一无二的存在,他的一切都是宁钊给予的。而他对于宁钊来说能算什么呢?他甚至不可能把这个问题对着宁钊提出来,多半只能受些奚落嘲笑。长久以来隐匿于他心中的百转千回的苦涩情意,若端到宁钊面前,只是笑料而已。说到笑料,久又不自禁地想起,宁钊实在很爱笑,并没有多需要笑料,他总是在冷笑嘲笑讽笑嗤笑,就仿佛天下一切在他眼中都一钱不值。不光是笑,宁钊的一切在久看来都那么特别,充满了魅力。
久还能记得那一年的九月,人贩子把自己和一些其他的年纪相仿的孩子带到了颍王府裏──奇怪的是,在那之前的记忆全都模糊不堪了──当时,总管起先是一个一个打量孩子的身量体格,到了久这裏,却紧盯着久的脸,自言自语地说:“这孩子生得实在齐整,留着给小世子做个伴倒合适。”就这样,久跟着其他一些孩子一起进了王府,可其实又并不在一起。其他的孩子后来要么成了杀手,要么派了杂役,只有久被送到颍王宁钊身边。后来久才知道,当时候小世子还是个不足周岁的小婴儿,哪裏需要玩伴,自己就是挑出来伺候宁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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